一、缴费期
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,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(未达到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,建立待遇等待期)。
二、缴费标准
个人缴费:546元/人·年(45.5元/人·月)
财政补助:700元/人·年
(备注:财政补助按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执行,目前暂定700元/人·年<待国家公布2026年标准后再多退少补>)
三、待遇等待期
自2025年起,除新生儿等八类中途参保人员外,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,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。
情形一
2025年度在省内或省外已参保缴费,2026年集中缴费期参加2026年度居民医保,不设置等待期,1月1日起享受待遇。
情形二
2025年度未参保,2026年集中缴费期参加2026年度居民医保,设置3个月等待期,4月1日起享受待遇。
情形三
2025年度未参保,2026年集中缴费期同时参加2025年度和2026年度居民医保,设置3个月等待期。如2025年10月15日参加2025年度和2026年度居民医保,1月16日起享受待遇。
情形四
2025年度未参保,2026年度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,设置3个月等待期。如2026年3月1日参保缴费,6月2日起享受待遇。
四、缴费渠道
1、以村(居)民委员会或就读学校为参保单位的,统一由所属参保单位代收代缴。
2、以个人身份通过线上渠道参保的,可使用微信【粤税通】小程序、微信【粤医保】小程序或【支付宝】APP自主申报缴费或为他人缴费。
五、查询缴费情况
登录微信【粤税通】小程序,依次进入【城乡居民社保】-【城乡居民社保费查询】,选择“录入身份信息”查询类型,填写证件类型、身份证件号码、姓名,选定险种(城乡居民医疗保险)和所属期(2026年度),点击【查询】即可查看缴费结果。
六、温馨提醒
(一)居民医保原则上不能重复参保,原在外市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,如需参加东莞市2026年度居民医保,请及时暂停外市的医保关系,选择在我市参保缴费;原在东莞市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,如需参加外市居民医保,请及时暂停东莞市的医保关系,若因未及时停保缴纳了2026年度的居民医保费,请在集中缴费期结束前申请退费,否则进入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后,个人缴费不再退回。
(二)集中缴费期未完成2026年度居民医保缴费的,系统将于12月31日24时自动暂停未缴纳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参保关系。若需要重新参加东莞居民医保,请点击(@东莞市民,守护家人健康,从按时缴纳2026年居民医保开始)查看线上或线下参保渠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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